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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勉县人民法院武侯法庭在朱家河村民委员会,就一起离婚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案件在受理之初,承办法官就了解到被告唐某腿脚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的身体情况,为方便当事人顺利参加审理,在征求原告和代理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所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
据悉,原、被告于年3月登记结婚,系男到女家,婚后未生育子女。年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原告离家外出务工,至今双方已分居生活十二年。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最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被告唐某激动的说:“感谢法官考虑我的特殊情况,我还发愁怎么去开庭,你们能来村上开庭真的太好了!”
勉县法院积极探索巡回审判工作模式,下沉到诉源发生地,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将法律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文丨王鑫中
图丨孙泽
编辑丨汤飞
审核丨赵亮
原标题:《勉县法院巡回法庭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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