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安2月29日综合报道据高检网消息:日前,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隆庆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隆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王隆庆在担任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勉县县委书记,汉中市副市长,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隆庆在任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将单位公款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隆庆简历
王隆庆,男,汉族,年9月生,陕西洋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
年7月至年10月洋县贯溪初级中学教师;
年10年至年8月洋县酉水区区公所干事;
年8月至年3月洋县教育局干事;
年3月至年5月洋县县委宣传部干事;
年5月至年9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联络组干部;
年9月至年9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
年9月至年8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
年8月至年7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年7月至年1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年1月至年1月勉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年1月至年6月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年6月至年3月勉县县委书记;
年3月至年4月汉中市副市长;
年4月至年10月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
年10月至年2月汉中市政协主席人选;
年2月汉中市政协主席。
年6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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