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注
勉县法院发出
司法建议书
勉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代理人以“需要送给法官好处费,否则不能判决离婚”为由向当事人额外索取人民币元。勉县法院了解情况后,向勉县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严肃处理。近日,勉县司法局回函:该法律工作者被处以停止执业半年,留所察看一年的纪律处分。
年11月,勉县院褒联法庭在审理原告张红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勉县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廖某受原告委托,作为诉讼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中,廖某除了收取当事人代理费元外,又私下找到当事人索要现金元。称“用于给办案法官好处,拉关系,否则离婚案件第一次肯定判不了。元给了,就能帮把事情处理了”。当事人被逼无奈,又送给廖某现金元。
廖某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收取正常的代理费后,以向法官行贿为借口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恶意中伤人民法院和法官声誉,其行为严重违反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年11月22日勉县法院向勉县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严肃查处。
勉县司法局接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经过调查了解并与办案法官沟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由廖某所在的法律服务所对其作出“暂保留其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资格,停止执业半年,留所察看一年,从年12月6日起执行”的纪律处分。并责令其到褒联法庭做出深刻检讨。
法律小知识:司法建议通常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迄今为止,提出司法建议已经成为法院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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