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省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副处长李国兆出席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据记者了解,陕西省注重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机制建设,陕西省政府与各市(区)分别签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自年开始,陕西省在西安市鄠邑区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组织开展了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活动,确定陕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家;重点针对涉镉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现已完成全部家涉镉企业的现场调查排查工作,确定涉镉重点污染企业38家,建立了排查整治清单。

此外,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年-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在陕西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的潼关县、勉县、汉滨区等地建立受污染耕地集中推进区,开展试点试验,确保农产品达标生产。

今年6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核准污染地块数量、严格调查评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全过程监管等重点工作,为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打好坚实基础。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陕西省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治理效果明显。陕西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整体工作进入国家第一梯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合格率在国家定期的质量抽查中一直高于85%。企业调查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收官,第二阶段的风险筛查纠偏工作已全面启动。(记者吴凯哲实习生吉元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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