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59号)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89号)精神,现就我市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一)招聘名额年我市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名,其中南郑区名、城固县名、洋县80名、西乡县80名、勉县60名、宁强县名、略阳县80名、镇巴县60名。(二)招聘对象以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三)招聘条件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报考条件。凡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市教育局官站下载),可不受县区岗位设置标准中专业的限制,且符合学历及上述教师资格条件要求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报考。网报后在报考县区特岗办进行备案,由各县区特岗办汇总后统一报市特岗办。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一)公布需求。6月22日起,将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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