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6岁男孩失踪15天后找到遗体,这个13岁少年将打破14周岁的魔咒
近年来,年小不加刑一直困扰着被害人及其家人,也一直助长着14周岁以下少年的犯罪。按照原来刑法的规定,14周岁就好像一个尚方宝剑,也好像一块免责金牌,致使那些被14周岁及其以下少年侵害的受害人及其家人欲哭无泪,欲怒不行。因此,14周岁成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魔咒。
不过,从今年3月1日起,14周岁已经不是免责金牌。陕西汉中的这个13岁少年,可能要首次尝到新刑法的厉害。
陕西汉中勉县6岁男童王某程失踪15天后,其遗体在3月4日被在邻居家发现。
6岁男孩王某程的家属称,孩子2月17日失踪后,家属发布寻人启事进行寻找。直到半个月后,孩子的遗体才在邻居某13岁少年家中的一个木箱子内被发现。
6岁孩子的母亲说:孩子和这个13岁的少年仅有一面之交,寻找孩子时把13岁少年家忽略了。6岁孩子的父亲说,孩子王某程遗体上有伤痕,警方正在就王某程的死因进行调查。
勉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这个13岁的少年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说到13岁少年犯罪,人们自然马上想到去年大连13岁少年蔡某某。蔡某某别看只有13岁,但是人高马大,五大三粗,想性侵10岁女童遭到反抗后,残忍地将对方杀死。由于蔡某某不到14周岁,只受到劳动教养3年的惩处。至今,家害人父亲不愿意现金赔偿,对其房产进行拍卖都流拍,受害人的赔偿一分钱没有得到,可能受害女童还没有火化下葬。
就是因为14周岁这个免死金牌,弄得人们怨声载道,害得受害人有怨无处申。由此也引发了降低刑责年龄的讨论和呼吁。
去年12月26日,国家立法机构终于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被人认定为是刑责年龄降低的开始。
该修正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
如果这个13岁少年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和要件,那么,他可能是第一个打破14周岁魔咒的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