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为要求,以检察权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制度化为目标,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在新的起点上规范调整、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该院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机制约束指引,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及时更新理念,找准工作定位。案件质量评查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赋予新的使命。勉县人民检察院自年10月起,以学习案管工作会议精神、高检及省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高检新发布的民事、行政等工作监督指引为抓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全体案管干警充分树立起“以我会促规范”“以案管小规范促业务运行大规范”的理念。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督方法重点。为了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立足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修订了《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对评查实施的主体、程序、任务、结果确定、结果运用、追责惩戒等进行了细化,根据市院工作部署,每年年初制定评查工作计划,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以往评查侧重刑事案件的弊端,从去年以来,加强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评查力度,做到“四大检察”评查全覆盖。
强化环节融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案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法律文书监管、流程监控、统计报表分析、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全方位体现评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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