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7日上午,勉县法院第一审判法庭。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由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的被告人张坤等22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拉开了序幕。

检察机关指控:年至年,张坤等人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毁坏他人车辆,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在勉县县城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被告人众多,涉诉罪名复杂,案件审理将持续2天。

这仅仅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审判向纵深推进的开端。根据安排,勉县法院将在本案庭审结束后,在年9月9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石明权等23名被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紧随其后的何红泉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也将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这些昔日称霸一方,胡作非为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必将受到法律公正而有严肃的审判。

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庭审背后的故事。

全院动员领导担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勉县法院党组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院的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

抽调精通业务,有刑事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到刑事审判庭工作,充实“扫黑除恶”审判力量。及时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扫黑除恶”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

领导挂帅,勇挑重担。院长张琨主动担任何红泉涉黑集团案件的审判长;分管副院长张红斌担任石明权等23名被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判长;审委会委员傅勉忠担任张坤等22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长。领导以身作则,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加班加点成为自觉。

涉黑涉恶案件往往被告人众多,作案次数多,跨度大,案情复杂。公安机关的侦查案卷、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案卷,合计起来,每起案件的卷宗少的十几本,多的达几十本。案件一旦起诉到法院,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宣判。为吃透案情,办案法官特别是审判长需要在短时间内认真详细审阅全部卷宗,厘清案件脉络。“五加二””白加黑“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刑事法官和审判团队的工作常态。

刑庭副庭长杨熠,父亲患脑梗,生活不便。他忙完工作,周末还要抽空赶回老家照料父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只能通过电话了解父亲的情况,再也没有去探视照料病中的老人。

员额法官王康,是几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妻子怀孕即将临产,为了工作,他只能默医院产检,每天早出晚归,经常在深夜加班结束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

法官助理文英强,张坤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审的前几天,妻子刚刚生产,他本可以安心的休陪护假。但为了按时参加开庭,他停止休假,毅然回到了审判法庭。

书记员许琦,确定的结婚日期恰恰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案件庭审的前期,领导批准了她的休假。但为了做好庭审准备工作,直到举办婚礼的前一天,她还在一直庭内忙碌着。

此外还有其他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的干警,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动员群众,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司法警察大队的法警、办公室的干警为了保障庭审安全,维护庭审秩序,放弃休假,认真按照院里制定的工作方案,做好安全保卫、人犯押解、稳控接待、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公正审判保障诉权

勉县法院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既不人为拔高处刑标准,也不降低标准放纵罪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告人依法应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案件审理任务中,时间紧的情况下,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告人送达各种法律文书,交代权利义务。在审理张坤恶势力犯罪一案中,有9名被告由亲属委托了辩护人,还有13名被告人家属无力委托辩护人。分管副院长张红斌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最后由法律援助中心为13名因家庭困难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参加了庭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勉县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审结1件,正在审理3件。审结的首起李某等8名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被汉中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强化宣传营造效果

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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