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隆庆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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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至年6月,王隆庆担任汉中市勉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勉县县委书记,汉中市副市长、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借春节、中秋等节日,操办婚丧喜庆之机,先后次违规收受43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7万元以及茅台酒、金条、红木家具等礼品。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收受礼金70.2万元。王隆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年12月,王隆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正义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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