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8月汉中多数楼盘面临交房,或二期即将面世在此节点上也是最容易爆发问题的,无论是房屋质量、物业管理还是社区规划都会渐渐显现出来伴随而来的就是与之相关的问题。
在8月7号,住建部召开房地产工作会谈“对于楼市调控不力,坚决问责”。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持续展开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
汉中某楼盘停工数月延期交房,业主怒了……
有购房者在市长信箱投诉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上售楼部隐瞒事实,购房者与/11/12/在汉中天泽房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买天泽茗园的住房合同,约定/6/30/交房。过后才知道,此楼盘项目之前就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交房遥遥无期。目前开发商对我们数百户的购房者只强调其困难,不谈履行合同何时交房。近日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回复称:经查,目前天泽茗园项目5#楼、7#楼、8#楼、9#楼、10#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未达到交付条件。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公司逾期交房的,应按约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同时,市住管局将会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进度,在达到交付条件后,尽快向业主正式交房。
汉中某楼盘胆子太大!“一房多卖”被约谈
汉中新城吾悦广场“同一套房收取多人意向金,谁全款交钱快就卖给谁”的售房乱象,7月30日,记者从汉中市住管局获悉,该局房管科已约谈汉中新城吾悦广场相关负责人,要求其自查问题并规范售房行为。
住管局:约谈汉中新城吾悦广场要求规范售房行为
6月中旬就拿到预售证,时隔一个月后才定价售卖,关于汉中新城吾悦广场否存在捂盘销售行为?7月30日,汉中市住管局房管科一责人表示,汉中吾悦广场在今年6月15日就拿到预售证,调查发现,汉中新城吾悦广场在6月20日有花园洋房出售,而又在7月17日再次出售花园洋房就不属于捂盘惜售,在认定其捂盘惜售行为方面证据不足。
该负责人说:“但我们已要求汉中新城吾悦广场向消费者公示全部房源价格信息,在售楼部制作悬挂整体房源销控表,让消费者了解房源销售情况。”
而同一房源收取多人意向金是否合规?该负责人表示,是否收取多人意向金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她坦言,新的开发商进入汉中后,玩起新的营销方式,如果说张女士所签订的意向金合同如律师所说是一个定金合同,那么张女士可走法律程序向开发商索赔。以此为鉴,住管局也会要求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证时拿出可行的预售方案,规范售房行为,确保每位购房者的利益。
据7月20日汉中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新城万博房产)向汉中市住管局作出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汉中新城万博房产给出了张女士购房一事处理办法。
勉县某小区买房不给购房合同!已责令全额退款
年7月10日,网友“往事如风”反映称,年12月购买东盛苑9层室住宅至今拿不到购房合同,后发现售房合同上收款账号为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售房公共账号,而实际收款方为勉县大山机械厂。找到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没有收到任何该商品房的房款”。所以购房合同应该找哪个公司要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忙处理。
勉县房产管理局回复:经查证该住户在交购房款时直接交给了陕西省大山机械有限公司,此购房款系陕西省大山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协议私自收取,且陕西省大山机械有限公司未及时将购房款缴存于双方共管账户,因合同备案牵扯国家有关税费,故无法进行合同备案。
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力度,维护广大购房户权益,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已责令陕西大山机械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室购房户购房款,由室购房户将该购房款存缴该项目共管账户,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承诺在全额收到购房款后并及时进行合同备案。
汉中市民买商铺70年产权咋缩水成40年!政策变了?
“但我签的并非商铺买卖合同,而是住宅性质的合同。”王先生说,汉江新城销售人员解释称,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所以合同也是住宅合同。“因对土地性质不懂,就相信了开发商的话。”然而,年4月份,王先生到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他所购买的商铺只能办40年的产权。“合同签的是70年,现在却缩水了30年,而很多在汉江新城购买商铺的业主和我有同样的遭遇。”王先生表示。
8月7日,汉中市住管局房产交易中心一负责人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监管,但合同是由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统一制定的制式合同,合同里边的空白处可自行填写,但其他内容不能更改。
该负责人坦言,前些年确实有部分商业用房签的是住宅合同,原因是土地批复的是住宅性质,所以以此走的网签程序。“网签合同时,签的确实是70年,但我们都要求开发商将这一点给购房者告知。”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该中心一负责人表示,“汉中个别开发商确实存在此类情况,合同上将商业房写成70年产权,但办产权证时,配套商业用房需转为商业用地性质,开发商还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国家法律规定商业用房产权为40年,作为房产开发商,他们肯定知道这个法规。
暗访:多家楼盘证不全违规售房
位于汉中西新街以北、劳动西路以南,由汉中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时代滨江”项目,其售楼员告诉记者:该项目占地亩,目前在售的有多套房源,正处挖坑阶段,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交2万元或5万元认筹金,可获得选房名额及优惠资格,年中旬后可交房。“已被认筹了多套房,过了年8月15日,就不再认筹了,因为认筹的太多了。”
无独有偶,在汉中市虎头桥西路与滨江大道交会处,由陕西北宸轩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清水湾”房产项目售楼部,记者了解到:该楼盘占地80亩,计划建12栋小高层和高层共套房。年开售,年6月底交房。目前在售的6、7、8号楼以及已售罄的9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未取得预售证就售房,将使购房资金无法得到监管,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必须要查处的。那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是不是如读者反映的“违售多年无人管”?记者来到了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其办公室、房产科、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均未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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