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我们的文化中,强调性本善,只有经过环境的改变后,一些人才会变为恶,孩子的成长,父母和家庭环境影响最深,一个小孩变成恶魔,一定和家庭教育脱不开干系。

3月13号,陕西汉中勉县“13岁学生杀害6岁男童藏尸案”持续发酵,人们无法理解一个初一的学生为何对6岁的男童下手,两人之间也没啥矛盾,但是6岁男童却被残忍杀害,这个学生还淡定上学,藏尸在家的楼顶上,为何?

2月17号是大年初六,王康带着儿子程程来同社区的姨婆家玩耍,傍晚6点左右,王康外出取了一个快递,20分钟回来后,发现程程没在家,家里人说可能和小朋友出去玩耍了,王康没太在意,出门溜达了一会。

晚上8点左右,王康回到婆姨家里,发现程程还没回来,意识到出事了,随后家人到勉县贾旗路派出所报案,警方立即开始启动失踪儿童查找工作,组织人员开始搜索,监控显示,程程在一个超市后面民房的巷子里失去了踪迹。

警方对程程最后失踪的区域周边多栋建筑进行了入室搜查,并扩大的监控范围,但是没有进展,王康和家人在本地多次搜寻无果后,在勉县及周围的几个县区都张贴了寻人启事,大家一开始的重点是被人拐走,但却不知道儿子可能已经遇害了。

勉县仅仅是一个10多万人的小县城,民风向来淳朴,所以程程失踪一事,很快就传遍了县城,但是过去了好多天依然不见儿子踪影,王康向媒体发出求助,警方也成立了专案组,在失踪的东风社区开展调查工作。

3月4号9点左右,三只警犬在东风社区最外围开始逐步向内搜寻,在经过程程失踪地点旁小巷的第一户村民家时,三只警犬全部停下脚步,对着楼上狂叫,民警叫开了晏某村民的家门后,三只警犬径直向晏某的3楼楼顶跑去,对着楼顶一个木箱狂叫。

木箱上面被人用木柴等杂物掩盖了,箱子里面有个袋子,袋子里面是死亡已久6岁的程程,现场惨不忍睹,程程生前遭到惨烈伤害,民警将晏某夫妇,二女儿和她年幼的孩子当场带走,并在大女儿13岁的儿子杨某的学校将其带走调查。

王康在殡仪馆见到了自己的儿子,儿子受到了残忍伤害,后脑勺被钝器击打过,左腿膝盖下即将离断,右腿骨被打断,面部遭到破坏,这只是一个6岁的孩子,他和13岁的杨某无冤无仇,仅见过一面,两人不是同龄人,程程也不和他玩耍。

对于“杨某的杀人动机疑为程程燃放鞭炮令杨某厌烦”,王康说,程程就在大年初四放过一次鞭炮,其他时间没动过鞭炮,这完全是杨某的借口,程程平时喜欢和同龄小孩玩,和他不熟悉,自家租的房子离晏某家有近米,但婆姨家和晏某家只有十米的距离。

程程的一个亲人说,程程是被杨某以家里有炮竹为由,哄骗到家里残忍杀害的,他是存心故意,王康说,现在他时常在想,儿子就算被人贩子拐走都比现在好,至少他还能活着回来,儿子在上一年级,上学期期末数学还考了分,语文考了97.5分。

程程很不幸遇到了人间恶魔,令人奇怪的是杨某是如何作案的,按理说,程程初六被杨某哄骗回家后,杨某的外公和外婆以及其他亲人难道没有发现?程程受到那么重的伤害,不可能没有喊叫,不可能没有血迹留存,这么大动静难道晏某一家人从没发现?

而且经过15天,晏某一家人难道没发现异常?杨某是当天晚上将程程哄骗回家的,难道当天晏某一家人都不在家?杨某是如何独自完成藏尸工作的,用袋子装好,放到木箱里,再用柴火和杂物掩盖,这样的手法真是一个13岁的少年完成的?

有律师称,13岁的杨某可能无法被追究刑责,虽然3月1号《刑法修正案》生效,规定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责,但是附带的条件很多,而且杨某杀人的具体时间可能在2月末,而且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杨某将很难被追责。

13岁的初一少年,心肠如此歹毒,到底是受家庭环境影响还是其他,终究会水落石出,对于杨某极度可恶的行为,你认为他该如何接受惩罚,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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