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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46例
截至1月28日14时,陕西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3例、宝鸡市3例、渭南市2例、汉中市1例、安康市1例、商洛市1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6例,其中西安市15例、宝鸡市3例、咸阳市4例、铜川市5例、渭南市3例、延安市2例、汉中市4例、安康市8例、商洛市2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人,累计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患者1,男,36岁,武汉市武昌区人。1月20日从武汉市到西安市,25日出现症状,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2,女,41岁,宝鸡市扶风县人。1月24日由上海经武汉返回西安时出现症状,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3,男,25岁,河南省周口市人,长期在武汉工作。1月18日从武汉市到西安市,21日出现症状,22日前往西安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4,女,46岁,宝鸡市凤翔县人,有武汉返陕发热病人接触史。1月18日出现症状,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男,50岁,宝鸡市凤翔县人,系患者4的丈夫。1月22日出现症状,25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女,36岁,湖北省武汉市人。1月20日在湖北省襄阳市出现症状,21日由襄阳市到蒲城县探亲,26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男,36岁,湖北省武汉市人,系患者6的丈夫。1月20日在武汉市出现症状,21日由武汉市经襄阳市到蒲城县探亲,26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8,女,32岁,商洛市商州区人,与1月23日确诊患者2有接触史。1月25日晚在医学隔离观察期间出现症状,26日被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9,女,64岁,汉中市勉县人,现居汉中市西乡县,有确诊病人接触史,与27日确诊患者4为母女关系。1月22日出现症状,25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0,男,70岁,现居西安市雁塔区,有武汉返陕发热病人接触史。1月25日出现症状,26日到西安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1,男,25岁,安康市汉阴县人,武汉市某大学研究生。1月22日在武汉市出现症状,23日返回汉阴县,25医院就诊。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传染病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另1月27日确诊患者8,经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患者发病前14天内,曾有外出史,1月7日乘坐飞机前往长沙,1月9日乘坐火车经武汉返回西安。
陕西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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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月27日24时
全国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例
1月27日0-24时,30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新增重症病例例,新增死亡病例26例(湖北省24例、北京市1例、海南省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新增疑似病例例。
截至1月27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例,现有重症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60例。现有疑似病例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现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香港特别行政区8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例,台湾地区5例。
据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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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人纳入医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就当前疫情防控所作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医保局结合全国特别是湖北武汉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全面梳理工作进展,进一步研究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患者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国家医保局将疫情应对作为当前最主要工作,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一是会同财政部将此前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二是要求地方医保部门针对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单独安排疫情防控预算额度,预先拨付供其周转使用,减轻垫付压力。三是明确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四是对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耗材,若省级招采平台不能及时供应,可由医疗机构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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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发布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1月27日,陕西省红十字会发布公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
(一)医疗设备:诊断类、治疗类、辅助类的医疗器械。
(二)防护设备:N95口罩、医院外科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三)清洗消毒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四)药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中成药等。
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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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热线24小时受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咨询
陕西省卫生热线,是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公益热线。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我省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
为方便群众咨询疫情防控知识和受理相关问题投诉,陕西省卫生热线是陕西省卫健委指定的疫情咨询电话!全天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若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可直接拨打-。
服务职能:健康知识咨询、政策法规咨询、戒烟干预、受理医疗卫生服务的投诉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
编辑:秦小健君辉审查:韩清芳
审核: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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